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公布一则处罚信息,山东兰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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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临沂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临银保监罚决字〔2023〕4号)显示,山东兰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兰陵村镇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股权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中国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临沂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对山东兰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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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集团
官网显示,兰陵村镇银行成立于2011年10月9日,位于山东省兰陵县兰陵路与文峰路交汇处克拉国际写字楼;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16年至22年已连续7年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目前共有营业部,向城、磨山、卞庄、神山、开发区、长城、庄坞、兰陵、大仲村、尚岩等多家网点。
企查查显示,山东兰陵村镇银行存在4项自身风险,55项关联风险,48项历史风险;还曾涉法律诉讼189起,其中司法案件92起。
从股权结构来看,兰陵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为1.6亿元人民币,均为实缴货币资本,由股东一次性缴足。该行所属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集团,最大股东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6000万元,持有6000万股,占总股37.50%。
大股东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则成立于2009年3月9日,法定代表人韩奎成,注册资本为184455.4125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农圣东街1619号,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银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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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村镇银行此前因违规办理业务被罚
高管遭警告处分
18年10月,兰陵村镇银行因存在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承兑汇票业务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临沂银监分局于10月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该行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其中,在山东兰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坞支行、山东兰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城支行担任高管的蔡文伟对机构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承兑汇票业务负有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蔡文伟以警告处分。
此外,该银行还另遭受2次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25万元,其处罚原因为“超过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