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16-090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取得山东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转来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莱州鸿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收益字[2016]59号),该批文主要内容如下:
同意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15,166,060股股份购买莱州鸿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莱州金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20.48亿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97,689,075股股份,募集不超过9.3亿元配套资金,用于莱州金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发金矿采选项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