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吕彦东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崔之火出席本次董事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1月8日在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有关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月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董事吕彦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委托董事崔之火先生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崔之火先生主持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16年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崔之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4项公司治理制度部分条款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鉴于公司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已增补完成,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崔之火、丁以升、张辉,由崔之火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张其秀、丁以升、崔之火,由张其秀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丁以升、张其秀、崔之火,由丁以升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张其秀、丁以升、崔之火,由张其秀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聘任崔之火先生任公司总经理。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崔之火先生提名,现聘任孙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朱士民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现决定聘任郑金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简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9日
附件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简历
崔之火,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苏州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镇江中技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1月8日起任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孙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年5月出生,2008年7月起任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8年7月至2010年8月任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月8日起任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士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2009年9月至2013年7月在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区域财务总监;2013年8月至2015年4月任山东力诺光伏集团财务总监;2015年5月至2015年6月任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7月至今任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月8日起任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郑金,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2001年在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任责任编辑;2001年-2011年在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工作,先后任秘书科科长、综合部总经理助理、法律与合规部副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月8日起任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附件二:独立董事意见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崔之火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孙利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士民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郑金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合法,提名程序、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 丁以升 张其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