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兖州天章纸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洪信先生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1日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友谊路一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19,905,3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976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19,807,4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972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7,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9%。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会议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李洪信先生、李娜女士、刘泽华先生、王宗良先生、赵伟先生、陈关亭先生、罗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赵伟先生、陈关亭先生、罗奕先生为公司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2015年12月25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洪信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419,807,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31%,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451,7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03%。

2)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娜女士为公司董事

3)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泽华先生为公司董事

4)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宗良先生为公司董事

2、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赵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关亭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3)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罗奕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吴延民先生、杨林娜女士为公司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王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前述监事任期三年,自2015年12月25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吴延民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419,807,4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31%,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451,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03%。

2、选举杨林娜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和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1,419,834,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的股数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的股数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478,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14%;反对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49%;弃权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23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1,419,834,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的股数7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的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478,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14%;反对7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1,419,834,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的股数7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的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3、发行方式

4、发行期限

5、债券利率

6、募集资金用途

7、拟上市交易所

8、担保安排

9、有效期

10、偿债保障措施

11、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兖州天章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所有议案同意股数均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刊登在2015年12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黄侦武律师、王瑞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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